瑞星微点的恩怨情仇-关乎官员勾结腐败

3年前,北京警方破获“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称微点公司“在软件研制过程中,违规在互联网上下载、运行多种病毒”,“致使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危害网络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该新闻轰动一时。微点公司副总后来被警方关押11个月。

日前,北京查获一起造假陷害高科技企业案。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杀毒软件巨头瑞星公司当时为了扼杀微点这个新生的杀毒公司,请托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通过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的手法陷害竞争对手。

于兵已被北京市纪委立案调查,瑞星副总裁赵四章已被批捕。

要“铲”竞争对手

3年前,一条题为“北京破获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的消息,在北京和地方各大媒体刊出,震惊全国。消息称,“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微点公司)在世界首创主动防御病毒软件,打破了对于计算机病毒全世界只能被动防御的局面。然而,该公司在软件研制过程中,违规在互联网上下载、运行多种病毒”,“致使计算机病毒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严重危害网络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消息引起了计算机用户极大的愤慨,众多网民对此予以谴责。案件当事人之一、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也因“网络传播病毒案”被警方逮捕关押11个月。微点公司背上了“防病毒公司传毒”的罪名。

然而,谁也不会想到,这样一个震惊全国的“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竟是个别执法人员与商业公司联手制造的一起假案。让微点公司横遭不测的正是前文提到的“主动防御病毒软件”。

网监处长受请托

刘旭,瑞星杀毒软件的原设计者和发明人,在辞去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两年后,于2005年1月创办了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主动防御病毒软件”是该公司计划冲击杀毒市场的新产品。

2005年的中国IT安全市场已经呈现出瑞星一家独大的局面。

据《科技日报》报道,原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处长于兵,就是在2005年7月初接受了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请托,指令他人“铲”了从事计算机病毒防范软件研发业务的东方微点公司。

要阻止微点软件的上市,最有效的就是阻止其取得销售许可证。

由于我国对病毒防治产品实施销售许可证制度,而要取得销售许可证必须具备企业经营执照、产品备案、公安部指定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三个基本条件,其中,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对获得许可证尤为关键。正当微点公司向网监处递交研发备案报告,同时向公安部指定的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申请产品检测并为产品上市做各项准备之际,“几个民警来到公司,进行‘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

微点公司总经理刘旭称:“2005年7月5日,他们莫名其妙地对公司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检查,频繁传唤包括我在内的公司管理和研发人员,直至2005年8月30日凌晨,网监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将涉嫌所谓‘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拘留。”

9月6日,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收到公函,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要求其对微点产品不予检测,封杀了微点公司防病毒产品的上市权利。同年10月21日,“破获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的新闻发布。

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

据《科技日报》报道,2005年8月,于兵部署他人到北京思麦特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调查了解公司电脑被病毒感染及造成损失的情况。于兵在听取汇报上述两家公司有病毒感染但未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仍授意让思麦特公司和健桥公司,分别出具了10万元虚假损失证据材料。

2005年8月27日,为证实从思麦特公司和健桥公司查到的木马病毒——蠕虫病毒,是从东方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中传播出来的,于兵授意他人召集病毒专家论证会。在论证过程中,没有给专家如实提供材料。专家论证后,在于兵授意下,专家意见又被从“基本可以确定”改为“可以确定”。

2005年9月,即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被刑事拘留后,由于缺少报案材料,于兵指使他人到北京另外三家杀毒软件公司做工作,让三家公司分别出具虚假“病毒爆发”报案材料。同时,于兵指使委托由瑞星公司副总裁赵四章推荐的瑞星公司监事为合伙人的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东方微点副总田亚葵传播病毒案件涉及的有关损失进行评估,并将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评估结论作为认定田亚葵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要证据。

于兵等人认定,田亚葵所用的与互联网连接的笔记本电脑中,有四种病毒于2004年12月21日被激活,导致对外传播,造成较大损失。而经查,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上网的ADSL电话线是2005年4月1日才开通使用。而且,经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在田亚葵笔记本电脑中的四种病毒只发现了三种,而且从未被激活过。

据《科技日报》报道,北京市纪检机关经立案调查,查明“北京东方微点传播计算机病毒案件”是调取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等证据材料制造的一起假案。

网监处长被立案调查

2007年5月,刘旭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国家有关部门举报,得到了高度重视。2007年11月20日,田亚葵在被羁押11个月和取保候审12个月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田亚葵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在因所谓“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被封杀两年半后,获准向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办理产品上市销售前的检测手续。2008年2月,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终于获得被阻挠了近三年的销售许可证。

据《科技日报》报道,2008年7月,北京市纪委接到实名举报,反映于兵等人存在徇私枉法等问题。市纪委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对于兵等人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于兵涉嫌收受瑞星公司贿赂、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涉案金额巨大。另据透露,瑞星公司副总裁赵四章已被批捕。

2009年2月7日,微点公司总经理刘旭向记者表示,“正在准备向瑞星公司索赔”。根据微点公司提供的数字,主动防御软件上市受阻近三年,使微点公司蒙受直接经济损失三千多万元。

自主创新成就突破

  刘旭是中国IT业响当当的人物。他原是中国科学院数学所高级工程师。1993年,受北京瑞星电脑科技开发公司老板的盛情邀请,他下海了,任瑞星公司的总工程师,后兼总经理。由其开发成功的反病毒卡开创了计算机杀毒产品的先河,而后的瑞星杀毒软件不但荣获国家科技成果奖,还以单机产品占据国内市场60%左右的份额,一举把名不见经传的瑞星公司,推到了国内杀毒软件市场霸主的地位。为此,他被誉为中关村软件“五杰”之一、中国杀毒软件市场旗手,并被国家八六三计划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聘为特聘专家。企业界获此殊荣的,仅他一人而已。

  2003年,刘旭离开了瑞星。短暂的调整之后,他成立了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把目标瞄准主动防御病毒产品。

  谈起研发初衷,刘旭说:“传统的计算机防病毒软件是在病毒发生后,分析提取这些病毒的数据,作为新病毒特征进行防御,用户必须定期升级杀毒软件,才能实现防病毒的目的。在互联网病毒传播速度快、范围大、危害强的当今,这种滞后的、事后的防御是过期药,只能起亡羊补牢的作用,不能适应信息发展的需要。”

  正因为如此,研发“主动式”防范病毒的技术势在必行,也成为了全球各大反病毒软件厂商的竞争重点。但由于技术难度大,世界上尚无此类产品。

  经过几年的艰苦攻关,2005年初,刘旭和他的团队终于取得重大突破:成功地研发了“世界上首次出现的从根本上防止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产品”——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申请了6项国家专利。这种软件能根据病毒实施的侵害行为对其进行主动识别和捕捉,有效预防未知病毒的出现,从而避免计算机被病毒感染。

  2005年7月中旬,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计算机专家对该软件进行了考察,出具考察意见:“该软件采用行为识别和特征识别技术,实现了对计算机病毒恶意攻击行为的主动防御,较好地解决了现有产品或系统以被动防御为主、识别未知攻击行为能力弱的缺陷,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

  专家们认为,该软件是防计算机病毒的一场伟大革命,是对过去杀毒软件的颠覆。

  此后,新华社、科技日报、光明日报在头版头条发布了报道:“我国科学家突破计算机反病毒技术——微点主动防御计算机病毒技术世界首创。”

  在科技日报、某部队全面安装使用后,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发挥了很好的安全防护作用。科技日报的一个工作人员兴奋地告诉记者:“好用得不得了!我们的网管都快失业了!”

产品上市遭遇阻挠

  按照公安部的规定,防病毒软件产品需要有销售许可证才能进入市场,而申领销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产品检测结果报告和公安机关颁发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研究的备案证明。

  2005年6月21日,刘旭向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网监处)提出了备案申请。已有15年研发反病毒软件经历的刘旭知道,这只是个告知程序,而非审批程序,基本上都是第二天就完成了。没料到的是,厄运恰恰从此开始。

  网监处不仅不予备案,反而以“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未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为由,开始了对东方微点公司的调查,包括刘旭在内的公司管理、研发人员被多次传唤,存有微点主动防御软件方案设计、源程序等核心机密的数十台计算机被扣押。

  “从调查形式看,这些调查不像资质调查,却像刑事侦查。来的人不是产品管理科的,而是案件科的干警;询问从未涉及研发人员知识结构、技术背景、专利许可等有关反病毒资质问题,却问公司是否偷税漏税、是否盗取其他反病毒公司的病毒样本。”刘旭说。

  “更为恶劣的是,在未出具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电脑竟被在光天化日之下直接送到了竞争对手——瑞星软件公司那里。网监处还给国家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发公函,要求其对微点产品不予检测。”刘旭气愤地说。

  记者与国家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主任张健取得联系,张健承认网监处确实给其发过公函,内容是:东方微点公司有正在办理的案件,其产品检测先缓一缓。

  这一缓,就是近一年。刘旭说:“与此同时,网监处领导还给我‘指明’两条路:‘一是把公司卖给有实力、有背景的公司,二是不要在北京设立公司,搬回福建(原籍)。’”

  令他们更加不可思议的事还在后边。去年8月30日凌晨,网监处拘留了公司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的副总经理田亚葵。理由是“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有无幕后黑手

  这么好的自主创新产品,命运为何如此多舛?刘旭分析说,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一重大科研成果对过去的杀毒软件产品来说,是颠覆性的“重创”,将会改变杀毒软件市场的格局。“我不怕否定自己过去的产品,但一些杀毒软件公司却怕我的新产品上市,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商业利益。他们与主管部门勾结起来,采取封杀我们的软件、打击我们的公司的方式,阻碍科技创新和进步。”

  刘旭所说是否属实?记者经过艰难联系,试图采访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领导。被告知,采访必须与宣传部门联系。8月29日上午10时,记者把采访提纲发到宣传处。8月30日,记者电话催问,被告知:“耐心等待,到时候会通知你。”但截至31日报纸付印,记者也没收到任何回音。

  从北京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可知,田亚葵案是这样定性的:田于2004年 1月21日19时许,在使用笔记本电脑与互联网连接的过程中,运行或激活“W32.Spybot.worm”、“W32.Sobig.E@mm”、 “Download.Trojan”、“Downloader.Trojan”四种计算机病毒,致使与其使用同一路由器连接互联网的用户被感染上述病毒,造成经济损失18万元。田又于2005年5月盗用瑞星公司的用户名、密码和密钥,从英国SOPHOS公司网站获取3万余个病毒样本,价值293万元。

  据刘旭介绍,这4种计算机病毒,根本不可能主动传播。而运行木马病毒,受害人只能是自己。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病毒样本根本不是商业秘密。全球有50多个国家与SOPHOS公司交换病毒,我们也与之交换,由研发部负责日常维护,田亚葵根本不管这事。

  “退一步说,即使我犯罪成立,与公司什么关系呢?凭什么不给公司的产品备案?”田亚葵质疑。

  而据北京媒体报道,网监处2005年 10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东方微点公司在世界首创主动防御病毒软件,打破了对于计算机病毒全世界只能被动防御的局面。但为研制这个软件,其在未采取物理隔绝等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违规在互联网上下载、运行5000多种病毒,导致病毒传播到互联网上,对计算机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警方对该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执行逮捕。这是全国首例涉嫌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

  这就令人不解了:针对同一个案子,新闻发布会通报的内容怎么和起诉书指控的内容不一样?

  记者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和信息安全方面的专家马民虎释疑。马教授说,防病毒产品的备案只是登记一下,不需要严格审核。就警方指控的两项犯罪来说,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反病毒产品无关。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如果是其起诉书指控的运行或激活那4种病毒情况,也与产品无关,应由田个人承担责任;如果是其新闻发布会通报的未采取措施测试病毒情况,那么,直接责任人应该对这一不当行为负责,也与产品无关。因此,只要这个产品经检测确实能有效地防御病毒,就应该给其备案、销售许可证,让它上市。警方把产品本身与研发过程的不当行为混淆了。

  马教授强调,信息安全产业是我国的薄弱产业,因此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

拷问原始创新机制

  当初,为了研发这个软件,刘旭自筹资金1000万元。软件研发成功后,却迟迟不能上市。一年来,东方微点公司为此遭受了80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在东方微点公司,记者看到,偌大的办公区域显得空荡荡的。为了节省开支,大多数照明设备都没开启。公司副总郝建民对记者说:“若按计划发展,公司现在应该有200人,但现在公司还是初创时的40多人。这些人,可以说,都是中国软件业重量级的精英,他们去任何公司所得的报酬都不会低于微点。虽然如此,虽然公司一年来历经磨难,但他们始终不离不弃,因为他们相信公司。”

  “我把亲戚朋友那里能借的钱都借来了,把房子抵押在银行获得贷款160万元。我要保住我的研发团队,保住我的产品,但我的钱只能撑一两个月了。”面对记者的采访,刘旭忧心忡忡。

  虽然有外国公司提出购买该软件,其出的高价,“我们这一辈子都吃不完、花不完”。但刘旭坚持不肯将自己的成果卖给国外厂商。他认为,这是中国人自己难得的原始创新。

  于是,这个研发软件的专家,只好一面向亲友筹借资金维持公司运营,一面四处奔波,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支持和帮助,哪还有精力搞研发?

  而对于田亚葵来说,在被关押了近11个月后,今年7月28日,终于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批准取保候审。他做梦都没想到,此生还会有在看守所度过的经历。不知他是如何熬过来的?

  不过,出乎记者意料的是,记者见到的田亚葵,并没有刚从“牢狱”出来的委靡,倒是精神矍铄、笑容满面。他说:“我做没做什么事,犯没犯罪,我自己太清楚了。我相信法律,所以我很坦然。还是刘总承受的压力更大。刚从看守所出来时,第一眼看到刘总,我吓了一大跳。刘总比我进去时憔悴、苍老多了!”

  刘旭以及东方微点公司的遭遇,得到了许多专家的关注和同情。原八六三信息安全技术发展战略研究专家组成员、国信办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体系研究专家组副组长陈拂晓,专门致函有关部门领导:“面对关系到国家重大利益的科技成果濒临夭折,有着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英才有可能遭到不测,我无法保持沉默。这个事件,是对我国保护原始创新机制的一次拷问。”

  “谁来为这耽误的一年时间负责?谁来保护原始创新?”陈拂晓痛心地说。

  据悉,全国工商联在获知刘旭以及东方微点公司的遭遇后,也专门过问。著名学者郎咸平也给予了言辞激烈的评论。

  “新产品上市咋那么难?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已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口,如果还上不了市的话,公司就无法‘挺’下去了。我本人也身心交瘁,究竟谁来保护自主创新?”刘旭的话听上去非常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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